多地奋力冲刺稳增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十分重要。当前,多地纷纷抢抓时间窗口,全力以赴冲刺经济稳增长,并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巩固经济回稳向好态势
近一段时间以来,多地相继召开会议,释放奋力“拼经济”强烈信号,并提前谋划明年经济工作。
12月1日,河北省召开会议指出,当前各项工作已进入攻坚冲刺、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要扎实实施国家和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与接续措施,巩固经济回稳向上态势;12月1日至2日,河南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明年经济工作,提出要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稳底盘、激活力、增动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2月2日,上海市召开座谈会,提出抓好重大工程建设,推动重点区域发力;也要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黑龙江省日前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今年经济运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逐一谋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
从具体抓手来看,稳工业、扩投资、促消费仍是“重头戏”。贵州省提出,要把产业发展摆在首要位置,坚定不移推动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产业强省建设,全面增强优势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福建省要求,强化项目攻坚,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专项债券、专项借款等,加快推进各类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谋划生成更多大项目,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安徽省提出,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统筹抓好促消费系列政策、生活服务业纾困等政策落地实施,加大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促销,结合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近日,多个省份还纷纷“组团出海”拓市场,其中既有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传统外贸大省,也包括四川、湖南这样的内陆省份。
四季度对全年经济运行十分重要。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表示,各地区各部门应努力抓住四季度关键期、年初开局期、政策窗口期,全方位、多维度发力,巩固经济回稳向好态势。
把稳增长放在突出位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
稳增长,要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表示,明年我国经济依然存在下行压力,转型到了关键时期,需要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将逆周期与跨周期政策通盘考虑和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各项经济工作。
“经济增长与就业是同向关系,没有合理的增长,就业就不可能得到保障。稳就业和稳物价则可以共同保证人民生活水平。”连平表示,所有“稳”的前提是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因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稳增长,要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中银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认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在“三稳”和“四敢”。“三稳”是明年经济工作的重心,即稳增长、稳就业和稳物价;“四敢”则是“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四敢”导向有利于调动各方摸索试错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
“当各方都‘敢为’‘敢闯’‘敢干’和‘敢首创’的时候,活力和积极性就会被激发出来,中国经济就一定会好。”徐高说。
对于稳增长的预期目标,近期多位经济学家提出了分析建议。比如,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建议,明年应提出不低于5%的增长目标。由于今年基数低,如果明年上半年能够大部分或者全面摆脱疫情冲击的影响,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到位,尤其是改革开放加大力度,稳预期、稳信心见到成效,实际增速还可能更高一些,应力争今明两年平均增速达到5%左右。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屈宏斌则撰文表示,明年我国经济的合理增长区间应为6%至7%。这个区间意味着在今年较低的增长基数上,明年经济明显恢复,今明两年平均增速有望达到5%左右,与2020年—2021年的两年平均增速持平。
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稳增长,要着力激发内生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提升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庞溟认为,预计下一阶段的工作将针对社会有效需求偏弱的矛盾,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为支撑,重点着眼于扩大国内需求,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扩大有效投资为抓手,以深挖潜、重视大宗消费、促进消费复苏为补充,通过稳定市场主体信心和居民部门预期、调动企业部门和社会资本积极性,推动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举措有效实施、接续发力。
连平表示,明年在出口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和消费恢复仍可能受疫情影响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基建投资和制造业投资仍将继续扛起“稳投资、促增长”大旗。较大的财政支持力度和较为充裕的项目储备,将成为明年基建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两大支撑。随着技改投资和高技术投资需求的不断释放、民企经营状况的改善带动投资积极性的提升和金融信贷的大力支持,制造业投资也有望继续维持较高增长。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王军表示,要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增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动力和活力。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诸多问题,核心一点是预期转弱,特别是民间资本对于未来的信心和预期不足。因此,2023年国家将更加重视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当前,我国经济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但我国应对冲击能力强、政策回旋余地大的优势并没有改变。随着经济政策更多向短期稳增长和长期促发展聚焦,更加注重激发各方活力,中国经济一定能加速回稳向好。”徐高表示。(本报记者 熊 丽)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